一、考试时间:
2011年4月9日下午3:00—5:00
二、考务会议
1、会议主持:秦少雄
2、教务处领导讲话:章保平
3、参加人员:全体考务人员
(1)教务处:章保平 康建虎 卢忠耀 甘长凤
(2)化工学院:邹 斌 于兵川 邹吉高 戴 敏 张文杰
(3)38位全体监考人员
4、时间:2011年4月9日下午2:20
5、地点:13-B-310(考务办公室)
三、考务安排
1、全面负责:秦少雄
2、考场巡视:章保平 于兵川 邹 斌 康建虎 卢忠耀 甘长凤
3、考场安排:张文杰
3、收、发试卷、考务袋:邹吉高 彭礼进
4、发放考务费:戴敏
5、阅卷工作:
(1)负责人:龚银香
成 员:6位老师 6位学生
(2)时间:2011年4月10日上午8:30—下午17:30
(3)地点:14-西-205会议室
(4)成绩汇总:彭礼进 邹吉高
6、后勤服务:李秋果(主要工作:提供矿泉水)
四、注意事项
1、考务人员应按时到达考场,并切实履行监考职责。
2、参赛学生必须应遵守《长江大学考场规则》,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,经检查无误,方能参加笔试。
3、参赛学生应在规定的笔试开始时间前15分钟入场,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,竞赛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离场,强行入场或离场者,视为弃权。
4、参赛学生不得在竞赛场内高声喧哗或随意走动,更不得互相交谈,不得窃视他人试卷,否则取消其竞赛资格。
5、中途离场者不得将试题携出考场外。
6、监考教师需填写考场记录表。
7、收试卷时,将考卷与答题纸分开收,缺考试卷分开放。上交地点为13-B-310考务办公室。